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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州区人民检察院 “三个强化” 助推大数据平台提质增效

时间:2023-03-30 10:21:1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秦州区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省、市政法委和上级院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的安排部署,以“三抓三促”行动为契机,不断强化学习、严把“关口”、加强协作确保刑事案件网上全量规范流转,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现代化发展赋能增效。

一、强化自主学习,夯实履职基础。为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高效运行,秦州区人民检察院采取“自主学习+借助“外脑”的方式,着力在提升系统操作水平上下功夫。一是积极主动学习,提升操作水平。随着协同办案平台和检察业务系统2.0的应用及不断升级,及时组织案件受理操作人员学习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网上换押等业务类别的操作流程,对检察环节两个系统的操作及之间的对接反复进行学习、演练,切实做到熟练、快速、规范操作,不断提高操作水平。二是虚心请教沟通,强化规范操作。对平台使用过程中遇到拆分案件、改变管辖等特殊情况导致案件无法正常接收或与2.0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无法对接等难点问题,及时主动请教平台技术人员,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点对点”进行指导,破解工作难题,不断强化案件受理推送、文书回流的规范化水平,畅通整个刑事案件“线上”全量办理流程。

强化“关口”管理,推动案件全量上线。为实现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刑事案件全量网上推送,秦州区人民检察院严把案件“入口关”和“出口关”,确保案件“线上线下”流转相同步,切实提升线上流转率。一是严把案件受理关,确保案件推送无遗漏。在案件受理中严格按照《天水市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试点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坚持线下办案与线上流转同步进行,对公安机关未在线上推送的刑事案件,线下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中一律不予受理,紧扣协同办案“主轴线”,守好关口,确保刑事案件全量上线。二是严格线上审核,保障受理案件无瑕疵。严格按照协同办案平台案件流转指引,结合检察机关案件受理标准,高标准全面审查公安机关线上移送的案件卷宗材料,对电子卷宗不齐全、法律文书不规范、案件信息填录不准确等情况及时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要求当日补充完善后重新推送,切实提升流转案件的质量。三是严格结案审核,确保流转案件高质量。按照案件流转指引的要求,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详细审查电子卷宗、诉讼文书等证据材料是否全面正确,对审查逮捕及不起诉案件详细审核批准(不批准)逮捕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等材料是否规范准确,经细致全面审核无误后,及时推送法院及公安机关,确保“检察产品”高质量流转。

三、强化协作配合,凝聚工作合力。为保障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工作高质量发展,秦州区人民检察院打破“本位主义”,牢固树立“一盘棋”的工作思想,加强职能发挥,注重衔接沟通,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强化内部沟通,做好“督促员”。对办结的提起公诉案件,从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推送至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时,出现案件审核延迟的情况,督促案件承办人审结移送起诉法院时,提前与案管受案人员联系先行线上推送,再将纸质卷宗移送法院;对办结的审查逮捕和不起诉案件,提醒案件承办人及时送案,准确将办理结果反馈公安,切实做好“督促员”。二是注重协调配合,做好“联络员”。积极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局的沟通协调,就案件推送、接收、电子卷宗制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研讨解决、达成共识,切实凝聚政法部门间的工作合力,推动信息化和执法司法办案深度融合实现刑事案件“一网联办”高效安全三是加强请示汇报,做好“执行员”。对平台运行过程中出现需要系统升级改造、上级院、政法委统筹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进行请示汇报,明确工作方向,提高执行力,切实实现案件卷宗信息共享、办案流程规范高效实现刑事案件全量线上流转,切实提升线上流转率,为政法工作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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