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秦州区人民检察院通过支持起诉和参与法院诉前调解工作,帮助4名农民工及时拿到了拖欠近一年的劳务费。

原告李某某、高某某等4人,于2022年6月期间为被告蔺某某及陕西农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某小区穿线工作,每户500元,共计工资10万元。在工程完工后,被告共支付原告方5万元,剩余5万元未按照约定向4名原告付清。4名原告遂向天水市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在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下,被告以工程未进行验收调试为由扣除部分劳务费后,向原告出具了欠条。后原告持该欠条多次向二被告催要,被告拒不支付并以各种理由搪塞推脱。4名原告遂向秦州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秦州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依法受理,并向秦州区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以支持4名农民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秦州区人民法院收到支持起诉书后,鉴于该案件事实清楚、争议金额较小,遂邀请检察机关参与诉前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在调解过程中,二被告对拖欠劳务费事实无异议,但对应当支付金额存在争议,通过检法两家多轮背对背、面对面调解和释法说理工作,原被告双方最终就支付金额和支付方式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秦州区人民法院于近期向当事人双方及检察机关送达了《民事调解书》,并及时督促被告人按期支付完毕。
秦州区人民检察院通过“支持起诉+诉前调解”模式,积极探索诉调对接新模式,联合秦州区人民法院共同履职尽责,通过释法说理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减少诉累,助力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及时实现权利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