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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专栏

秦州检察“益”心守护“碧水清波”

时间:2024-10-22 15:49:2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以前乱倾乱倒垃圾的情况多得很,一到夏天气味难闻,蚊虫也多,还有从别的地方运来的建筑垃圾,堆得到处都是,夏天雨水多,河道水位上涨,特别危险。自从对河道垃圾清理并加强管理之后,我们河边的住户居住环境都好了不少……”近日,秦州区检察院回访时附近村民向检察官这样说。2024年以来,秦州区检察院持续关注涉河湖保护情况,坚持检察监督促进社会治理的目标导向,创新检察履职方式,多举措开展涉河湖保护公益诉讼工作,营造全社会保护的浓厚氛围。

建机制筑牢流域安全堤坝

西汉水发源于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齐寿山,流经陇南市礼县、西和县、康县、成县,在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注入嘉陵江,全长212公里,流域面积10107平方公里,是长江上游嘉陵江支流重要水源地,其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的跨区域保护尤为重要。

2024年4月10日,嘉陵江上游(西汉水)流域两省三市六县(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跨区域综合治理协作机制会议在成县检察院召开。会上建立了包含陕甘两省三市六县区检察机关的协作机制并签署了《关于建立嘉陵江上游(西汉水)流域综合治理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协作机制明确将建立信息共享制度、线索互移机制、案件咨询和提前介入机制、开展公益诉讼、联合宣传机制、会议培训制度、联合巡制度机制

“协作机制的建立,有利于强化西汉水流域水利保护联防联控联治,破解上下游不同步、左右岸不同行流域治理问题,并推动各县、区检察院共同研究重大事项、解决重大问题,形成目标统一、职责明确、措施有效的流域保护工作格局,共同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天水市秦州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到。

重成效共建水域生态环境

2024年5月,秦州区检察院对属地政府履行西汉水河道环境监管职责是否到位“回头看”时发现,因辖区居民环保意识薄弱及行政机关常态化监管机制监管落实不到位,致使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倾倒问题反弹往复,河道环境仍然遭受破坏,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到侵害。本院遂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至案件开庭审理前,属地政府组织人员对河道开展大清扫6次,出动挖掘机等机械20台次,对15公里河道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进行了有效清理,共清理出163吨河道垃圾。同时强化落实监管责任,对西汉水全段划分责任区域,明确包抓责任人,在案涉河道和相关区域设立了警示牌和监控设施,杜绝倾倒垃圾的现象。经再次跟进监督,因诉讼请求已全部实现,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当地居民的河道保护意识得到增强,遂变更诉讼请求为确认违法。该案得到法院支持判决。检察机关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切实保障河道生态环境,助力筑牢西汉水流域生态安全防线。

齐巡河共护河道生态防线

2024年夏季,两省六县(区)检察机关落实协作机制,同步开展西汉水全段巡河工作。秦州区检察院对黄河流域藉河(秦州段)、南沟河、罗峪河、金家河;长江流域西汉水(秦州段)、白家河、苏城河等主要河道及支流的垃圾倾倒、非法占用水域岸线、违法违建项目占用河道、非法采砂、堆砂等妨碍行洪安全等问题进行了排查。

通过巡河发现河道安全监管不到位线索两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及时整改,确保辖区汛期安全度汛。对发现的其他线索,落实线索互移机制,向相关县区院移送,共同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水质清、生态兴。秦州区检察院将持续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作用,推动安全河湖、生命河湖、幸福河湖建设,助力河流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以“检察蓝”绘就秦州“生态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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