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把员工花名册、工资发放表、考勤表、劳动合同出示一下配合检查。”“请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张贴在哪里?”“请出示您的身份证。”


为严厉打击娱乐场所非法招用未成年从业人员行为,做好犯罪源头预防工作,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秦州区人民检察院针对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辖区内有部分娱乐场所工作人员存在性侵前科,且从业人员系未成年人等问题,积极开展综合履职工作,在向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的同时,全程跟进督促各部门开展专项检查。
9月1日晚,秦州区人民检察院与区人社局劳动监察中队和各辖区派出所,随机抽取主城区内四个片区的四家单位,采取规范检查与普法宣传相结合的方式,详细查看各娱乐场所员工花名册、工资发放表、考勤表、劳动合同等资料,比对从业人员身份信息,重点检查娱乐场所是否违法招用未成年人,有无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和举报电话标志等问题。同时,检察机关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法规向各娱乐场所从业人员进行了宣讲,阐明用人单位法定义务,特别强调娱乐场所招用从业人员要仔细核实劳动者年龄、身份信息,依法建立用工管理台账,严禁招用未成年人和有性侵前科人员从事娱乐场所相关工作。
本次检查成效显著,针对部分经营主体存在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不明显、违法招用未成年人等情形,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制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要求负责人定期前往相关职能部门提交整改材料,逾期未整改的将依法进行处罚。
下一步,秦州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持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通过依法执法检察建议、开展联合检查等方式,履行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职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