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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州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20-02-10 16:38:5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我院内设机构8个,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办公室和政治部。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

(三)直属事业单位

无。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0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0年收入预算2031.6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96.27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32.36万元,下降13.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院转隶至天水市秦州区监察委12人,对应的专项经费、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都有所调整。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96.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2031.6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1496.27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32.36万元,下降13.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院转隶至天水市秦州区监察委12人,对应的专项经费、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都有所调整。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公共安全支出1319.27万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47万元。3.卫生健康支出53.33万元。4.住房保障支出52.2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96.2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1209.27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62.36万元,下降11.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院转隶至天水市秦州区监察委12人,对应的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都有所调整。

(二)项目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87.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70.00万元,下降19.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院的反贪局、预防科和反渎局转隶至监察委。

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三)部门管理的转移支付

无。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出境业务,不安排此项费用。

2.公务接待费1.42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71万元,下降65.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政策。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8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52.20万元,下降68.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实施后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且上年该项预算中包含40万元的公务用车购置费用。4.培训费1.4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2.54万元,下降9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借助视频学习、网络等多元化的培训方式。5.会议费0.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预算,未安排此项经费。6.机关运行经费165.11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48.50万元,下降22.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院转隶至天水市秦州区监察委12人,对应的经费都有所调整。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

2020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0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16.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0.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2.4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3.9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161.12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832 平方米,价值792.48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 11 辆,价值224.96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 196.96 万元。2020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80.33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9年我院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二)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2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287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

八、名词解释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检察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市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 : 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表.pdf

绩效目标表.xlsx

             

                              秦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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