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我院内设机构8个,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办公室和政治部。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
(三)直属事业单位
无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1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预算收入1743.5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88.13万元,下降14.18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力提升,结转资金减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48.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95.47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1743.5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88.13万元,下降14.18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力提升,结转资金减少。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1556.2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79 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56.08 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55.4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48.0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1303.0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93.78 万元,增长7.7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干警待遇提高,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都有所增长。
(二)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4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42万元,下降14.6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较多,预算执行力有待提升,其中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较上年减少35万元。
1、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2、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出境业务,不安排此项费用。
2.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42万元,下降29.5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过紧日子等相关政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1.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3万元,下降10.7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实施后,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
4.培训费1.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2万元,下降14.29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规定管理和使用培训费,压缩了相关支出。
5.会议费0万元,比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未安排此项经费。
6.机关运行经费122.6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42.49万元,下降25.7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进一步压缩办公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1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1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0.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1.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9.2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451.58万元。其中:办公用房4214.89平方米,价值951.32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2辆,价值245.53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384.61万元。2021年度各单位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101.04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空调、办公家具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五)重点项目情况
2021年度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检察院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预算180万元。我院将从实际出发进行项目的可行性分析,落实资金使用安排,实施周期为一年,将通过使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建立起新型的、更加完善的检察院经费保障机制,以确保依法履职,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我院“四大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将严格按照资金适用范围,进行政府采购,本着科学化、人性化、智能化的原则节约高效的完成高检院、省院部署的建设任务。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我院对2020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方案,从实际出发,进行项目开展的可行性分析,落实资金使用安排。院党组认真对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逐条逐点开展运行监控及自评工作,能够按年初的计划实施经费保障和装备采购,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
(二)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2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245万元。
八、名词解释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检察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市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 : 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预算公开表.pdf 2.绩效目标表.pdf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