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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州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21-02-25 16:39:3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我院内设机构8个,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办公室和政治部。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1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预算收入1743.5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88.13万元,下降14.18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力提升,结转资金减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48.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95.47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1743.5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88.13万元,下降14.18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力提升,结转资金减少。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1556.2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79 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56.08 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55.4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48.0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1303.0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93.78 万元,增长7.7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干警待遇提高,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都有所增长

(二)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4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42万元,下降14.6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较多,预算执行力有待提升,其中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较上年减少35万元

1、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2、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出境业务,不安排此项费用

2.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42万元,下降29.5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过紧日子等相关政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1.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3万元,下降10.7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实施后,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

4.培训费1.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2万元,下降14.29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规定管理和使用培训费压缩了相关支出。

5.会议费0万元,比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未安排此项经费。

6.机关运行经费122.6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42.49万元,下降25.7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进一步压缩办公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1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1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0.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1.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9.2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451.58万元。其中:办公用房4214.89平方米,价值951.32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2辆,价值245.53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384.61万元。2021年度各单位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101.04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空调、办公家具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重点项目情况

2021年度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检察院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预算180万元。我院将从实际出发进行项目的可行性分析,落实资金使用安排,实施周期为一年,将通过使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建立起新型的、更加完善的检察院经费保障机制,以确保依法履职,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我院“四大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将严格按照资金适用范围,进行政府采购,本着科学化、人性化、智能化的原则节约高效的完成高检院、省院部署的建设任务。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我院对2020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方案,从实际出发,进行项目开展的可行性分析,落实资金使用安排。院党组认真对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逐条逐点开展运行监控及自评工作,能够按年初的计划实施经费保障和装备采购,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

(二)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2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245万元。

八、名词解释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检察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市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 : 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预算公开表.pdf 2.绩效目标表.pdf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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