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7日在天水市秦州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秦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高保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秦州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秦州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支持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六项重点工作”为核心,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持续转变工作作风,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全区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强化中心理念,服务全区经济发展大局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着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全落实“两法”衔接机制,积极争取区委、人大支持,着力构建产权司法保护多方联动机制。出台《秦州区人民检察院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及任务清单,明确工作目标和措施,确保各项措施取得实效。组织专人对近三年办理的涉产权涉企的113案逐案筛查分析,并将涉产权涉企案件纳入案件评查重点范围。2018年,我院共办理涉产权司法保护公诉案件20件45人,通过督促履职向相关单位发送检察建议12份,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及时落实拆除“土小”企业业主的相关补助政策,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按照“两高两部”《指导意见》和法律有关规定,不枉不纵,确保办理的每一件涉黑涉恶案件均经得起法律的检验、人民的检验、历史的检验。2018年,受理公安机关移送提请批捕和审查起诉的涉黑涉恶案件15件71人,经审查,对其中4件24人以涉黑涉恶案件提起公诉,已判处3件19人,均作出有罪判决。深入广泛地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作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横幅11条,通过微信平台、微博、网站等多种方式对扫黑除恶工作成果报道宣传43次,报送信息20篇,制作宣传手册3万余份。
——全力提供脱贫攻坚司法保障。加大法律宣传力度,积极向困难群众讲解外出务工、扶贫政策落实等方面的问题,组织开展法治宣传和以案释法19场次,发放《检察机关助力脱贫攻坚司法保障服务卡》和12309便民服务卡3万余张。依法打击危害农村和谐稳定的犯罪行为,2018年共办理各类危害农村稳定案件45件64人。开展“侵害贫困农民工权益犯罪”立案监督专项活动,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农民工工资报酬33件111人、124万余元。积极开展对贫困受害人司法救助工作,筛选出符合申请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2案2人,通过上级检察机关和区政法委积极协调,为2名申请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3万元。
——重点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依托“两法衔接”机制,加强与公安、环保、国土、林业等部门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活动4次,形成生态保护合力。加强与环境资源监管执法部门的衔接,健全和落实信息交流反馈机制、案件移送机制、协查机制、证据材料提供机制、重大案件介入调查机制,加强对环境资源行政执法的法律监督。以“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为抓手,依法打击非法占用、毁坏耕地林地、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砂采矿等多发性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排摸涉嫌污染环境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线索7条,调查并办结市检察院交办案件4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督促治理破坏环境检察建议书8份。
二、深耕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
把握检察职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围绕追诉、监督、司法审查三大职能,着力把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等检察工作做实做好、做优做强。
——加强改进批捕、公诉工作。认真贯彻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精准把握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标准。2018年,我院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96件296人,审查批准逮捕122件183人,不批准逮捕74件113人;办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69件649人,其中已审结411件520人。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0件,监督撤案4件,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份,纠正漏捕5人。持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证据审查,确保案件办理质量,派员出庭支持公诉345次,发表公诉意见书305篇,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次。
——深入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建立承办人审查——科务会或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分管检察长审核——检察长或检委会决定的四级审核把关模式,着力提高抗诉、再审案件办理质量。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增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实效,通过与法院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参与集中清理执行案款等多种形式,着力解决执行监督中的调阅卷宗难、调查取证难、监督建议采纳率低等突出问题。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违法调查等多元化监督手段,依法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9件。
——着力加强公益诉讼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公益诉讼工作机制,配合区委出台《秦州区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秦州区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宣传方案》,并召开全区公益诉讼工作会议,对全区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排摸工作,排摸案件线索32条,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7件,均已在法定期限内收到答复。依法对六个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情况进行了诉前检察建议集体约谈,并通过跟踪回访等多种手段,督促检察建议内容整改落实到位。深入推进“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工作,助力民生安全屏障建设,依法办理了天水市检察机关首例食药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两项诉讼请求均得到法院支持。
——创新改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审慎办理未成年人案件。2018年,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25件50人,批准逮捕19件32人,不批准逮捕6件18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5件84人,起诉26件65人,作出不起诉7件9人,其中附条件不起诉2件3人;开展社会调查74人次,提供法律援助47人次。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切实增强辖区内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开展专题法治讲座117场次,受教人数达5万余人。联合天水市卫生学校开展“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妇联、团委和师生代表们出席活动,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持续强化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认真开展“四个专项”活动,做好驻所检察工作,完善纠防超期羁押工作机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1件。高度重视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对在押人员日常生活管理的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向监管单位提出检察建议1份,纠正非监外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案件8件。进一步做好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对辖区内319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办理监外执行违法案件18件,发出检察建议18份,办理监所内罪犯再犯罪公诉案件3件。
三、强化责任担当,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坚持目标引领和探索创新,统筹兼顾,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助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稳步推进三类人员分类管理。持续优化办案组织,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减少行政审批环节,依照不同岗位职能运行特点,科学合理界定三类人员岗位职责,突出检察官在司法办案中的主体地位。坚持放权和监督同时着力,制定《秦州区人民检察院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对三类人员依据岗位职责分别进行管理和考核。全面落实领导办案责任制,院领导办案83件,占我院办结案件总数的11.54%。
——积极整合院内资源,成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整合案件管理、控告申诉部门工作职能,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建立以网上平台和实体大厅为依托,集合检察服务、检务公开、接受监督等功能,涵盖案件管理、律师接待、控告申诉、司法救助、法律咨询、代表委员联络等事项的一站式检察服务平台,切实便民为民、服务于民。
——强化基础理论研究,积极适应检察工作新形势。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叠加推进中,及时转变工作理念,促进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和司法办案工作的深度融合,助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积极适应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速裁程序等方面的革新,加大开展基础理论调研。承担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课题2件,省级检察理论研究课题1件,提交上级检察机关法律适用问题请示2件,加强案例指导工作,促进理论成果转化。
——做实做细派驻检察室工作,拓展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内部协作机制,履行好派驻乡镇检察室信访接待、矛盾化解、社区矫正监管、法律教育宣传、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排摸等职能。强化基层司法活动监督,采取联席会议、适时介入等方式,及时跟进公安派出所、司法所行政处罚和行政调解案件的办理,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做好综治维稳工作。定期和不定期走访社区矫正对象,防止脱管、漏管问题的发生。利用乡镇检察室贴近百姓的优势,集中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服务18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000余份。
四、强化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方向,从严治检,努力打造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过硬检察队伍。
——加强党建引领。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党建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创新党内活动形式,通过举办“不忘初心跟党走、砥砺奋进再远航”迎新春茶话会、“庆三八”趣味运动会、“五四”篮球友谊赛、“清明祭英烈”扫墓活动、“走进梁家河、感悟延安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等多种方式,不断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加强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通过“每月之星”党员示范岗评比、为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活动,持续激发党内活力,充分发挥党员干警模范带头作用。
——提升专业素能。坚持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并重,多途径、全方位开展业务素能培养,强化岗位练兵和实战锻炼,选派业务骨干参加业务培训79人次,参加网络培训142人次。对新任书记员、乡镇检察室工作人员进行岗前素能培训,开展以“新时代检察工作”为主题的第七届理论调研文章评选活动,编发《秦州检察(2018)》,不断提升检察人员素质。
——改进纪律作风。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认真开展责任约谈和述职述廉工作,使岗位职责和廉政职责同频共振,相互促进。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持续深入开展“转变工作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深化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引导干警筑牢思想防线。注重日常教育管理,通过廉政文化熏陶、作风监督纠正、廉政提醒等细微工作,抓早抓小、抓深抓实。
五、强化自身建设,厚植检察发展根基
突出抓好内部监督机制建设,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和社会形象。
——着力规范司法行为。紧扣监督管理核心职能,促进流程监控管理精细化、专业化,积极构建司法办案全程动态监管体系,对我院办理的835案进行全面跟踪监控,通过统一业务软件系统发送口头提示48次。建立案件质量评查长效机制,细化案件评查标准,着重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全面评查,开展案件评查4次,评查案件129件,梳理相关问题12类,均已整改到位。建立案件流程监控情况季度通报制度,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范围,通过召开案件评查通报会形式,督促办案人员规范日常司法行为,切实做到以案件质量评查促案件质量提高,以完善自我监督规范检察权行使。
——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借助“两微一端”和新媒体矩阵,主动拓宽接受社会监督渠道,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发布微信信息1050条,新浪微博信息3080条,搜狐客户端信息141条,今日头条信息1091条。公开案件法律文书410份,案件程序性信息790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94条。开展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48人次,接待律师96人125次,为律师阅卷刻录光盘102张。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始终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情况,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约谈、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揭牌等重大检察工作事项,积极配合开展人大专项工作视察和执法检查。加强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认真听取和答复意见建议,两次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等形式,增进对检察工作了解、支持、监督和认同。
各位代表,一年来,秦州区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凝心聚力,忠诚履职,务实创新,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我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社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2018年度全省检察应用理论组织先进单位”,多篇调研文章在国家级、省级征文及论坛中获奖,1人被表彰为甘肃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7名干警入选天水市检察机关“双先”资源库。2018年工作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人大和政协的的有力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体干警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检察职能的发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仍有一定差距,服务大局的思路和措施还需拓宽和细化,法律监督方法和力度还需创新和加强。二是检察队伍能力仍需提升,司法体制改革以及《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发》的修改,对检察官业务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部分干警业务素能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发展要求,“能力危机”不同程度存在。三是检察信息化建设进展较慢,“检察大数据”的运用、“智慧检务”的建设刚刚起步,现代科技成果还没有充分运用到司法办案中,传统的检察工作模式与信息化社会发展趋势不相适应。对上述问题,我们将以更加负责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效的措施,勇于担当,积极应对。
2019年工作任务
2019年我院开展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不断规范司法行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中心,主动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下,主动接受人大、政府、政协、社会各界的监督,牢固树立检察工作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观念。准确把握检察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加强对重点园区、重点项目、重点产业服务力度,全面深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扎实开展打击危害民生民利犯罪专项活动,加强城乡居民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涉农惠民等领域的民生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作用,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和网络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强化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持之以恒抓好司法规范化建设,不断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突出打击涉黑涉恶、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等犯罪,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敲诈勒索、集资诈骗等群众反应强烈犯罪的惩治力度。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特殊人群权益保障。加强对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和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深化检察长接待、首办责任等制度,健全涉检信访风险评估机制,引导群众依法合理反映诉求,提高矛盾化解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整合内部资源,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按照上级人民检察院统一安排部署,稳步推进员额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进一步落实内设机构改革和司法责任制改革,优化检察权运行机制。加强捕诉衔接,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提升刑事诉讼质量和效率。积极探索与纪检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机制。全面推行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加强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力度。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检务公开和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保障律师职权行使机制,健全完善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体系,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促进互联网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加大检务公开力度,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四、从严抓好检察队伍建设,保障规范公正司法
坚持把中央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落实到检察队伍建设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会议精神。强化政治建检,从严抓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强化公信树检,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坚守检察职业良知,树立司法公信。强化规范治检,加强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铁的纪律带出铁的队伍,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回报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开启检察工作新征程、续写检察工作新篇章,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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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用语说明
1.六项重点工作:由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全省检察机关2018年度重点工作,具体内容包括: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法律监督、促进绿色发展”专项行动、脱贫攻坚司法保障专项工作、深化司法改革、全力推进公益诉讼和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
2.共办理涉产司法保护公诉案件20件45人:此处及后文所涉及数据,均以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0日为统计日期。
3.“两高两部”《指导意见》:是指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在2018年1月16日出台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4.四个专项活动:是指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的四个专项活动,分别包括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清理超期羁押专项活动、财产刑执行专项活动。
5.员额检察官:是指司法体制改革中,从具有助理检察员以上法律职务的人员中,经过统一遴选标准和程序择优选任,依法行使检察权的检察人员。
6.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7.速裁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且应当在受理后十日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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